各項課程請假須知 (生效日期: 2012 年 2 月1日 )


-兒童節奏樂隊
-成人課程(小組)
-兒童及青年課程(小組)
-個別授課(樂器及樂理)親子小提琴班
-視唱練耳及考試伴奏
-五級樂理考試課程

 


 

上課須知 及 學生守則 (生效日期: 2012 年 2 月1日 )

 

為令學生能持續學習及保持積極的學習態度,敬請各學員及家長注意,並遵守當中內容。

 

(一)學生及家長

  1. 如學生在上課期間騷擾他人、擾亂課堂秩序或影響課堂進行,本會有權終止其上課權利,一切費用概不退還。
  2. 兒童音樂課程及樂器班(兒童組、少年組) 家長報名前請確定 貴子女能獨自參與課程,不需成人陪同。
  3. 本會所有課程只限已登記之學生上課,課堂進行中不設旁聽,請依課程上課日前來上課,不得提早或延期。
  4. 除獲特別批准外,學生不得於課堂內錄音、錄影或拍照。
  5. 學生須注意人身及財物安全,任何身體損傷或財物損失,本會概不負責。
  6. 上課前請在點名紙上簽到。如沒簽到一律當作缺席。

 

(二) 繳交學費:

  1. 小組課程以8堂(每週一堂)計,個別授課以4堂(每週一堂)計﹐已繳交之學費均不得退還,轉送他人或作其他用途。
  2. 如學生未能於最後一堂繳交下期學費,本會將不予留位。請在每期開課前繳交學費,學費可以現金或現金支票繳付。
  3. 本會有權不讓未繳交新一期學費之學生參與新一期之課堂。
  4. 經常拖欠學費者,本會有權取消其學籍。

 

(三) 學費收據:

  1. 如親身繳費後未能即時取回收據,請於下堂向職員取回。
  2. 請保留學費收據。
  3. 若遺失學費收據,需要補領費,須繳交港幣$20作為補發之手續費。並只能發回單據之影印本。

 

(四) 遲到:

  1. 學員請準時上課,是堂遲到將不作補時。

 

(五) 一般請假須知:

  1. 凡請假必須根據請假須知內所訂的規則請假。
  2. 未能根據請假須知所訂的規則請假者,或上課時由他人代為請假,一律當作缺席,該堂將不獲補回,並須照繳交學費。
  3. 兒童音樂啟蒙課程五級樂理考試課程成人小組課程不設請假及補堂,並須照繳交學費。
  4. 因特別事故停學(最多一個月)而欲留位之學生,必須通知本會,並於十日內預繳一期之學費,否則本會有權取消其學籍。

 

(六) 退還學費:

  1. 除課程額滿或取消外,已繳學費,概不發還。
  2. 如學生中途退學,已繳交的學費不會獲發還,亦不能作為其他課程之學費,更不能將上課權利轉交其他人。

 

(七) 退學:

  1. 學生如於下一個月停學,請於七天前通知本會,日後如再重學須重新報名。

 

(八) 有關導師:

  1. 凡因導師請假而停課,本會會儘量安排補課時間或退還該堂學費。
  2. 本會保留指派導師及安排上課時間之權利。

 

(九) 公眾假期上課安排:

  1. 本會並非根據政府憲報公布的公眾假期放假,請留意本會每年基本假期安排。
  2. 如有增減另行通知。

通知方法︰電郵(報名時所填寫之電郵地址)、學費收據、(如有)上課記錄咭或張貼於上課場地外之通告。

 

(十) 上課記錄咭:

  1. (如有)上課時請出示“上課記錄咭”,如連續兩堂沒有出示此咭,一律當作遺失處理。遺失 “上課記錄咭”需付$20補領費。

 

(十一) 個人資料更新:

  1. 如個人資料有所有更改,請通知本會更新,如因個人資料未有通知本會更新,而影響收取本會資訊,一切後果及損失,本會概不負責。

 

(十二) 其他注意事項:

    • 未經本本會職員同意,學生及導師私下所訂之協議,本會概不負責。
    • 本會有權將學生上課或參與活動所拍攝之相片及錄像,用作宣傳及推廣之用。
    • 本會保留更改課程原定導師、上課日期、時間及地點之權利。而一切調動及更改之考慮將以本會及學員之共同利益及責任為基礎。如學生不能出席本會更改之課堂,該堂將不獲補回。
    • 本會保留更改上述條款之權利而不作另行通知。

     

    2012年小組及個別課程假期(如有增減將另行通知),請留意旺角教學中心於4月6,7,8日課程將照常上課 (更新日期: 2011年12月26日)

    農曆年廿八

    1月21日

    星期六

    農曆年廿九
    1月22日
    星期日
    農曆年初一
    1月23日
    星期一

    農曆年初二

    1月24日

    星期二

    農曆年初三

    1月25日

    星期三

    清明節

    4月4日

    星期三

    耶穌受難節 @

    4月6日

    星期五

    耶穌受難節翌日 @

    4月7日

    星期六

    文化中心及葵青劇院課程暫停 ( 旺角教學中心課程照常) @
    4月8日
    星期日

    復活節

    4月9日

    星期一

    端午節

    6月23日

    星期六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翌日

    7月2日

    星期一

    中秋節 (旺角教學中心下午五時前課堂照常進行) ,葵青劇院課堂暫停
    9月30日
    星期日
    國慶
    10月1日
    星期一
    國慶補假
    10月2日
    星期二

    冬至 (旺角教學中心下午七時前課堂照常進行)

    12月21日

    星期五

    平安夜 (旺角教學中心下午六時前課堂照常)

    12月24日

    星期一

    聖誕節

    12月25日

    星期二

     

    @ ( 旺角教學中心課程照常)

Phone: (852) 3916 0151 / 8112 1886

Fax: (852) 3013 8728
E-mail: info@hkpmo.org